同济大学中德法学合作二十周年暨中德数字经济与法律发展研讨会举行

为庆祝同济大学中德法学合作二十周年,917日,同济大学法学院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德法学合作二十周年、中德比较法双硕士学位项目十周年暨中德数字经济与法律发展研讨会在四平路校区召开。副校长赵宪忠出席活动并致辞。外事办公室、法学院、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相关负责人,双学位项目的中国和德国毕业校友,项目在读中国学生和德国留学生,以及国内开展中德法学教育合作的高校代表、专家和师生代表参加会议。

赵宪忠充分肯定了同济大学中德法学合作二十年来取得的成绩,向为推动合作作出贡献的师生表示感谢。他表示,在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同济大学始终坚持对德合作传统,开创了多个中德高等教育合作新模式,成为两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桥梁。同济大学中德法学合作二十年和中德比较法双硕士学位项目运行十年来,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济大学将不断深化对德合作内涵,实施“对德合作2.0战略”,完善对德合作生态系统,并将大力支持法学院开展德国法和欧盟法的特色学科建设,支持法学院培养以德国法为主的涉外法治人才。

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中德合作项目负责人Reinhard Singer教授、康斯坦茨大学法学院中德合作项目负责人Jochen Glöckner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中德合作项目负责人高旭军教授以及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基金会前秘书长Christian Bode分别发表了讲话。他们深情回顾了过去二十年中德法学教育与研究合作的历程,分享了在中德双学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喜悦与收获,展望了未来的合作前景,并表达了对双学位项目学生的期望与祝愿。

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原所长方小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院长谢立斌教授作为兄弟高校代表发言,向同济大学中德法学合作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对新形势下联合推动中德法学教育合作表达了愿望。 

 

在中德双硕士学位项目的中德校友联谊活动环节,与会人员观看了中德法学合作二十周年和中德比较法双硕士学位项目十周年的回顾视频。三所中德合作高校负责人和中德校友互赠了纪念品,中国和德国校友代表向指导教师代表献送了鲜花。 

双学位项目中国校友代表张飞虎、钟橼,德国校友代表ValentinaMatthias分别分享了在各自求学过程中的感悟以及对未来中德法学合作的期许。外事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了同济大学国际交流的情况和学校“对德合作2.0战略”的相关内容。法学院负责人介绍了中德比较法双硕士学位项目2.0计划。

在研讨环节,与会中德专家围绕“中德数字经济与法律发展”展开学术讨论。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Reinhard Singer教授从法律角度对自治系统的责任进行了全面分析。康斯坦茨大学法学院Jochen Glöckner教授讨论了关于公开信息不准确时消费者对于卖方的索赔权问题。同济大学法学院高旭军教授介绍了中国公司法出资制度的完善与德国公司法的启示。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方小敏教授就超级平台市场力量的三种规制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济大学中欧创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Peter Ganea介绍了近期欧洲和中国关于互联网著作权权利用尽的判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昊教授就中欧个人信息侵权责任进行了比较。上海政法学院王倩教授报告了作为劳动基准的个人信息保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双学位项目毕业生吴桂德探讨了商业数据的司法保护与路径选择。同济大学法学院张韬略副教授就自动驾驶时代的中欧个人数据保护比较作了讨论。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Gregor Bachmann教授从司法实践与法治政治的视角讨论了企业管理者的责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张怀岭副教授围绕康美案分析了新中国公司法与证券法中的董事责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丁勇教授分析了中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的公司资本制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双学位项目毕业生张飞虎阐述了中国民法典中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研究员、双学位项目学生陈汪杰报告了比较法视野下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研究。

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济大学法学学科从2003年开始依托中德学院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联合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2013年法学院与柏林洪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联合培养“德国法、欧盟法和中国法比较”双硕士学位项目研究生,深化了中德法学教育的合作模式。时至今日,同济大学中德法学教育合作已经走过二十年,中德比较法双硕士学位项目已运行十年,共培养了160余名中国和德国的硕士研究生,部分学生毕业后继续在德攻读博士学位,为中德法学教育合作树立了典范。(程云鑫)